博物舘藏品——實物的陳列技術(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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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惕冰.博物舘藏品——實物的陳列技術(三)[J].文物,195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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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惕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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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住宅与公共建築的構件以各个個體的形式而不是以整體的形式表現於陳列中的住宅与公共建築的構件,一般是由建築物立面的建築細部及房间内部的構件所組成的。住宅立面的建築斷片(例如,雕刻着台口線的窗、門等)和房間内部斷片宜按照它們在實際生活中的位置予以陳列(例如,窗頭線放在与尋常窗子高度相同的位置上,屋頂部分放在障壁的上部或障壁之上,花燈應掛在大廳的中央或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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