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第一轮修志工作基本情况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博尔塔拉州)首轮修志工作从1984年启动,到1999年1月结束,整个过程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84年3月至1985年4月为成立机构,宣传动员阶段。1983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发《关于开展我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决定》。1984年3月,博尔塔拉州地方志编辑室成立,与州党史办公室合署办公,定编7名。8月成立以州长米加为主任的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1984年10~11月,博尔塔拉州下属博乐、精河、温泉三县也先后成立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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