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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的墟期
引用本文:陈铿.福建的墟期[J].东南文化,1986(1).
作者姓名:陈铿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摘    要:在我国广大农村,有数天一次的集市贸易,人们把这一天上集买卖叫赶集,赶街、上圩等。而福建省则叫“赶墟”、“趁墟”。有人则满,无人则虚,“墟”是为“虚”之误矣。这种乡村市集起源很早,唐代柳宗元即已有“绿荷包饭趁墟人”之诗句。日本学者加藤繁,对此曾作过历史的考察。(见吴杰译本《中国经济史考证》,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明清以来墟市已成为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聚落散处,乃各择适中之地,以为有无贸易之场,故有墟。耕贩兼营,乃共悬确定之期,以为贸迁往来之约,故有日。”但是,福建省的墟期是如何编排的?它有何特色?各地有何差别?它是否有某种规律性的东西?这些问题,在农村集市贸易日益发展的今天,颇值得我们作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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