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糴”“糶”分形前史——战国至西晋出土文字所见“”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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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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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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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甲、金、简牍法制史料汇纂通考及数据库建设”(20&ZD180)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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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糴”“糶”二字形普及之前,“■”字长期兼表买谷、卖谷,同时还具有谷物一义。系统梳理出土文字,可以展现其复杂的使用情况及演变。从字形看,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由“翟”“■”字形混杂且义项宽泛,过渡到专以“■”字表示买谷、卖谷和谷物,再到“糴”“糶”二形出现并分夺“■”字买谷、卖谷义,“■”因仅剩的谷物义生僻而随之淡出。从用法看,秦汉时期“■”字虽可兼表买、卖谷,但官文书却不同时使用,原则上仅偏取其一种授受方向,应是为避免混淆而刻意约定的。上述认识,可以为校勘古书、观察经传中“请■”讹作“请糴”的过程,以及更完整呈现官文书对施受同辞分化的作用提供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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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糴 糶 ■ 施受同辞 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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