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民党开始训政后,在建立以党治国政治体制的同时在许多县筹备自治,并将中山县树立为全国模范县.中山县为此大张旗鼓地筹备自治,期望能够先走一步,以符模范县之实,却受制于财政困境.中山县本是相对富庶的大县,但财政税收多数上缴,仅留支极少数作为县行政和司法费用,导致县财政并不充裕,筹备自治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持.在此情况下,中山县不得不就地筹款,以自治为名向社会增捐加税,导致苛捐杂税繁重,一般民众“未得自治之益,而先蒙自治之害”,故群起反对,筹备自治因此孳蔓难图,窒碍难行.筹备自治的财政困境不是中山县特有的现象,而是广东各县的普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民党训政初期筹备自治的致命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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