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在理论上科学研究作为博物馆的一项基本职能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国际博物馆协会章程就规定:“博物馆是一个不追求营利,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公开的永久性机构。它把收集、保存、研究有关人类及其环境见证物当作自己的基本职责,以便展出、公诸于众,提供学习、教育、欣赏的机会。”我国也明确规定博物馆“是文物和标本的主要收藏机构、宣传教育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是我国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如此,博物馆科学研究的现状与水平却难尽人意。我国博物馆学的理论建设远远落后于博物馆事业的客观需要,博物馆学的学科地位至今仍未确立。因此,发挥博物馆的科学研究职能,提高科学研究水平,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博物馆的实践,有着极为重大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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