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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马克思的“农业公社”问题——与宋培军、张秋霞两位先生商榷
摘    要:"农业公社"是马克思在给查苏利奇《复信草稿》中提出的重要概念。本文在综合考察法文手稿及相关原文资料后进一步确认:"农业公社"是马克思在"农村公社"这一当时学界习用语基础上的术语创新,两者不可混同;由于有关日耳曼"农业公社"的研究意味着马克思在欧洲农村公社发展谱系的认识上已开始摆脱"亚细亚的"历史观,因此绝不可把"农业公社"与所谓的"亚细亚公社"等同起来。尽管如此,因为"农业公社"概念无论在现实中还是历史上都可能与俄国公社的实际情况不符,所以马克思最终放弃了对"农业公社"概念的继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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