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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至民国时期新疆破坏性地震
引用本文:罗绍文.清代至民国时期新疆破坏性地震[J].新疆地方志,1996(3).
作者姓名:罗绍文
摘    要:新疆从地震活动带来看,天山地带自成一个体系,它是我国地震多发区之一,地震活动频繁,基本均属构造地震,一般震源浅,烈度大,对地面影响显著。但新疆地广人稀,因而过去历次重强以上地震,除少数几次外,灾难都比人烟稠密地区轻。在本世纪内,新疆已发生6级以上地震90次,但在整个清代和民国时期的30O多年中,造成人畜伤亡、财产损失较严重的重强以上地震,据笔者不完全的统计,只54次,其中清代295年中占29次,民国时期38年中占25次,面波震级(MS)一般都在65级以上或烈度已超过8度者,均属重强震以上的破坏性地震。以下所叙均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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