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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新道法与福建的“瑜伽教”
引用本文:李志鸿.宋元新道法与福建的“瑜伽教”[J].民俗研究,2008(2):138-152.
作者姓名:李志鸿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摘    要:流传于民间社会的“瑜伽教”^1,其仪式活动颇具特色。自南宋以来,该派法师以云游的方式活跃于乡土社会,为民众提供驱邪、度亡等宗教服务,成为民间社会的“仪式专家”。“瑜伽教”虽然以“释迦之遗教”自居,奉释迦佛为教主,但是在实际的道法实践中,却与宋元以来的道教法术新传统多有交涉。既“奉佛”又“奉仙”,在仪式展演中,融合了佛、道的科仪传统。

关 键 词:瑜伽  宋元  福建  道法  民间社会  仪式活动  乡土社会  宗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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