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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 促进塔城地区地方志工作再上新台阶
引用本文:古丽扎尔·尼亚孜.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 促进塔城地区地方志工作再上新台阶[J].新疆地方志,2011(2):19-21.
作者姓名:古丽扎尔·尼亚孜
作者单位:新疆塔城地区史志办
摘    要:一、深刻认识《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重要意义编纂地方志是我国独有的优良传统。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保障地方志事业健康有序发展,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地方志

关 键 词:地方志书  史志  贯彻落实  工作条例  地方志事业  方志工作  实施办法  塔城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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