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的社会组织与长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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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爱德华·洛布,简·布罗依克,林春.东南亚的社会组织与长房[J].华夏考古,1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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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爱德华·洛布 简·布罗依克 林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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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前言在东南亚的许多地方,人们生活中最显著的特征之一是共居房屋(commualhouse)。这种房屋,可以容纳一个村庄,或者一个扩展的家庭(extended family)、一个世系群(lineage)、抑或一个氏族。共居房屋有两种类型,一是多居室住房(multiple-dwelling house),为最具特征的形式。众所周知,美国人类学家把十九世纪以前易洛魁印第安人的房屋建筑命名为“长房”,这种长房长约100英尺,大约每七英尺被分隔为一个居室,一幢长房可以住五个、十个、甚至二十个家庭。每个家庭(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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