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法学教育的曲折与艰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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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先觉.中国现代法学教育的曲折与艰辛[J].炎黄春秋,19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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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先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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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末民初,从日、德等国引进的西方法律文化与东方法律文化交融,中国开始步入世界的现代法律文化之林,从而兴起了中国现代法学教育。自鸦片战争和英法联军打开国门之后,闭关锁国的国策失败,被迫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时人认为西人之所长与中国之所需只在船坚炮利而已,以此侧重学习西方的军事技艺。继经中日甲午之役,深深刺激了社会各阶层的爱国有识之土,认为“以东海大邦,见败于扶桑三岛”,乃明治维新之故,转而向日本学习,以法政为先,学技艺次之,学法政以效维新,改革政治,时人认为变法修律,改革官制,方能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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