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了在历史研究中更好地貫徹“厚今薄古”、“古为今用”的原則,打破王朝体系編写人民的历史,已成为史学工作者普遍而正当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更好地研究中国历史發展的規律和特点,正确处理中国历史的分期问題。关于中国古代与中世纪史的界限划分,意見虽尚远未一致,但各院校基本上采取郭沫若先生的看法,編写教材尚不致發生多大困难。惟中国封建社会內部分期問題尚未展开论论,無論在分期标准或阶段划分上颇不一致,大有展开討論的必要。为了有助討論的开展,本文拟就封建社会內部分期問題發表几点極不成熟的意见。恳请同志們教正。一在分期的标准上尚存在分歧。有人主张以阶级斗爭的發展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內部分期最重要的标志(1),有人主张以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变化和差异作为划分阶段的标准(2)。我赞同前一种意見。列宁說:“馬克思主义給我們指出了一条基本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仿佛迷乱混沌的狀态中找出一条規律性。这条线索就是阶級斗爭論”(3)。阶級斗爭之所以是体現历史發展的基本綫索,是因为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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