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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之我见
作者姓名:孙来冰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北京 100091
摘    要: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民主政府的一项基本要求。现代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基本上都有了相关的政府信息公  开立法,但在我国这项制度却还不健全。本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在我国有其必要性和现实可能性。因此,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法》,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

关 键 词:政府信息公开法  公民知情权  民主政治
文章编号:1001-5647(2004)03-0099-04
修稿时间:200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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