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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今译应考虑普及的需要和限度
摘    要:古籍今译是一项古代文化普及工作,所以应该在普及的需要及其限度内进行.世界文明古国中,如埃及、巴比伦、印度、希腊等,经过异族侵入、民族迁徙、战争和自然条件等原因,文化传统大都中断或经过变异,惟有我国几千年来保持着稳定的延续,这是好事.但另一面,这个传统也成为一种文化包袱,十分沉重;特别是当前知识门类繁多,除了少数从事古代文化事业工作的人以外,不应该过分地增加一般求知者的知识负担.因此,古代文化的传播必须有所选择.有人主张把先秦经书、二十四史之类的典籍全部译成今语,恐怕并无必要.而且,有些古籍是很难译述的,如《易》的“乾元亨利贞”一句,就很难翻成今语而不噜嗦累赘.二十四史中,如《天宫书》、《五行志》之类,一般读者既无必要,也极少兴趣.如系从事专门研究的人,则还是自己去读原文可靠.就是正史中的纪传,也只宜有选择地译述,《元史》以后,列女传中大量贞妇烈女的传文,译出来有这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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