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宋史》正误一则
作者姓名:杨倩描
摘    要:据《宋史》卷274《刘审琼传》载: 七年,太宗征河东,驻跸月余,储(彳侍)无阙,迁领檀州刺史,知漳州。(点校本9365页) 按:“七年”,误也。考太宗所有年号,太平兴国共九年,雍熙共四年,端拱共两年,淳化共五年,至道共三年。上文所记“七年”当为太平兴国七年。而太宗征河东的时间为太平兴国四年,是年,北汉亡矣。遍稽史籍,太宗征河东的记载也唯有太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