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学习贯彻《地方民工作条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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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崇左市地方志办公室.崇左市学习贯彻《地方民工作条例》情况[J].广西地方志,2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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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崇左市地方志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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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地方政府依法修志的重要法规.<条例>颁布后,我市加强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认真履行<条例>所赋予的五大职责,切实落实好<条例>的各项内容,把地方志各项工作做好.市地方志办公室组织翻印<条例>,分发给市直各单位组织学习,继续深化宣传贯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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