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秩序和权势重建的努力:1927年后的民国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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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翁有为.法律、秩序和权势重建的努力:1927年后的民国乡村[J].安徽史学,2011(6):113-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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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翁有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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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大学近代中国研究所;《史学月刊》编辑部;河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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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南京国民政府县政研究(1927—1949)》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为11KZS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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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辛亥革命前中国农村没有大的社会变动,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出现了不小的持续性的变动。这一变动除了我们通常所说的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和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村土地革命外,还有我们通常所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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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民党政权 大革命时期 乡村政权 民国时期 权势 近代中国 土匪 法律 农民运动 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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