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战时的防谍肃奸工作中国的抗日战争存在三种政权(国民党政府、中共抗日政权、伪政权)和两个战场(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并存的局面。因此,战时对汉奸的惩治,主要是由国民政府和中共抗日民主政权进行的。收买和利用汉奸“以华制华”,这是日本帝国主义长期惯用的伎俩,并在实践中收到成效。早在1932年建立的“满洲国”傀儡政权,以及华北事变后出现的“冀东防共自治政府”,都有利于日本的侵略而不利中国。鉴于汉奸助敌之事时有发生,七七事变爆发后,中国政府就确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惩治汉奸的法令。1937年8月23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公布惩治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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