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党的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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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卫刘华.法治:党的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J].攀登,2003,22(1):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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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卫刘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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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法政所,北京,100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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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由人治到法治的重大转变。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基本治国思路是政策治国,倾向于人治。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强调治国方略的民主与法制化,摈弃人治,确立了走法治之路的基本方针,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最终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这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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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治 法治 执政方式 中国共产党 |
文章编号: | 1001-5647(2003)01-0022-03 |
修稿时间: | 2002年11月19 |
The Rule of Law is Important Change of the Ruling way of C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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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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