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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的正名——四川保路运动侯宝斋案、胡驭垓案考论
引用本文:孙明,茅海建.烈士的正名——四川保路运动侯宝斋案、胡驭垓案考论[J].近代史研究,2012(3):129-140.
作者姓名:孙明  茅海建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历史系,北京,100871
摘    要:四川保路运动中侯宝斋案、胡驭垓案的处理,牵涉复杂的社会政治因素。辛亥革命后,烈士的正名与凶手的惩办主要是通过行政、司法而非政治的程序,发挥决定作用的是地方势力的博弈,交织其间的是社会观念的角力。侯宝斋案的审理表现为地域间官绅的较量:侯宝斋在清末长期担任新津公事,并为哥老会首领,保路运动中庇护县绅而不触动地方权力格局,案发后,哥老会、县绅积极为他正名、惩凶;邛州的凶手却得到本地团练首人、绅士和地方官的袒护。胡驭垓案的审理表现为不同家族利益集团、不同政治立场和政治派别的平衡:胡驭垓出身威远势单力薄的趋新家族,率荣县民军返乡反正,引起县绅对革命的恐慌而被杀害;在威远官绅恢复日常秩序的氛围中,在县绅的集体抗辩下,案件以息讼告终。烈士正名、凶手无罪并行不悖的结果与民初地方政府的合法性基础密切相关。

关 键 词:辛亥革命  保路运动  侯宝斋  胡驭垓  官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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