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部《聊斋》,因其众多缠绵悱恻的花妖鬼狐之恋而名垂文史;《白蛇传》、《牛郎织女》、《梁山伯与祝英台》也因人与妖、人与仙、人与鬼矢志不渝的爱情而名列“中国四大民间传说”。无论是文人墨客,还是乡野村夫,都对人与异类的婚姻爱情显示出强烈的兴趣,而二十世纪初的周作人在《童话研究》1一文中提出欧洲童话的“美与兽”与中国的“蛇郎”故事都属所谓之“物婚”,包括“毛衣女”一类动植物化为人后与人的婚恋,也指未化为人的动物抢亲之类的故事等。近九十年后,年青学者黄景春博士在《中国古代小说仙道人物研究》中辟专章论述“神仙与凡人的婚恋故事”,认为“所谓异类,乃是相对于人类而言的,在现实视野中指动物、植物等,在宗教视野中则指神仙鬼怪等观念性产物”。高木立子博士在对河南民间流传的异类婚故事进行研究时,曾就“异类婚故事类型群”的定义作过一番研讨,认为异类婚故事类型群系指“以人与动物、精灵、妖怪等超自然物之间的不可思议的婚姻为主题的民间故事的总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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