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江南基层区划的传统与市镇变迁——以苏州地区为中心的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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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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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历史系暨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 510275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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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山大学青年教师桐山基金项目(2005年度)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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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初江南地区的市镇都要标明位于何“都”何“区”,目的是表明每个市镇像乡村一样都要履行纳粮当差的职责。自明中叶以降,以“市镇”为单位的区划观念逐渐流行,但更多的是借助巡检司等县级以下行政组织的管辖区界定其范围。清中叶以后,以市镇公共事业为中心的地方行政运作,相应取得与一向凌驾其上的赋役佥派机构同样的地位,但直至清末民初乡镇自治期间,才逐渐产生出今天所理解的“镇管村”的机制。20世纪初江南地区围绕“市镇”标准问题所产生出的诸多争端,其实是各种基层区划在较长的历史过程中不断“累积”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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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明清 江南 区划 市镇 变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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