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工作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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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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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1月15日,经江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正式下发“关于印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苏组通2007]5号),批准省委、省政府直属的14个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列入省政府4个直属事业单位机关之中。目前,江苏省志办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登记、确定职务和级别、套改工资等工作已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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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务员管理 江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办公室 地方志 登记工作 直属事业单位 编纂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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