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地名标点勘误五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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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健梅.《三国志》地名标点勘误五则[J].中国史研究,2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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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健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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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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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书局标点本《三国志》因地理概念不清或地理统辖关系不明而误断多处地名。现摭拾五则如下。1 《魏书·明帝纪》 :“(景初元年十二月 )分襄阳郡之叶县属义阳郡。”按 :“”后应顿开。 ,后汉侯国 ,属南郡。叶 ,后汉属南阳郡。建安十三年 ,魏武帝分南郡、南阳郡置襄阳郡 ,二县属焉。① 景初元年 ,又改属义阳郡。此盖因不明、叶为两县致误。2 《魏书·王基传》注引司马彪《战略》 :“诏征南将军王基部分诸军 ,使 (胡 )烈督万人径造沮水 ,荆州、义阳南屯宜城 ,承书夙发。”按 :“荆州”后不应断开 ,因义阳为魏荆州属郡 ,魏文帝置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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