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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家属优待证和红军优待政策
引用本文:曾昌林.红军家属优待证和红军优待政策[J].四川文物,1991(5).
作者姓名:曾昌林
作者单位:江油市文管所
摘    要: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在创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为了发展壮大红军队伍,在川陕革命根据地内,对红军及其家属实行优待政策,印制和颁发《红军优待证》和《红军家属优待证》(见图).使红军和红军家属在政治上,经济上、生活上享受各种优惠待遇.优待证分为纸本和布本两种,由各地县委苏维埃政府印制和颁发,颁发时填上优待者的姓名,签发时间和加盖公章。 江油市文管所收藏了两件布制的《红军家属优待证》。其中一件为粉红色布底,其上油印黑字,纵14.5、横8.5厘米。图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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