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律师 |
| |
引用本文: | 张庆军
,孟国祥.民国时期的律师[J].民国春秋,1997(2). |
| |
作者姓名: | 张庆军 孟国祥 |
| |
摘 要: | 律师,是辩护制度中所规定的有权辩护人之一。 1910年清王朝起草制定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里面就已提到了“律师”。可以断定,当时已经有以“律师”名义活动的人了,只是还缺乏系统的、正式的权利和义务,没有规范化和制度化,并且此法典未及颁布,便因辛亥革命的爆发而埋葬于故纸堆中。直至1912年,北洋政府才公布《律师暂行章程》、《律师登录暂行章程》,中国的律师制度开始逐步建立,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