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总理衙门产生的必然性与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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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焦少玲.论总理衙门产生的必然性与合理性[J].清史研究,19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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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焦少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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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八六一年一月,清政府批准建立了专门负责对外交涉的外交机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总理衙门,译署,总署)。从传统的朝贡制度,到建立具有近代意义的外交机构,这是一个重要的历史转变。对此,笔者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一些探讨。在鸦片战争之前,清朝统治者自诩为“天朝上国”,把中国以外的国家和民族一概视为“蛮夷戎狄”,因此在处理对外关系上,只有所谓“理藩”,而无外交,更谈不上什么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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