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自我祖源为本的客家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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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永年,汪梅田.论以自我祖源为本的客家精神[J].福建史志,2002(5):3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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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永年 汪梅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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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般来说,客家民系的形成,是以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血缘组织四大要素为其标志。自明代在客家地区普遍形成了共同扶持、紧密协作的家族制度后,直到今天,客家人依然保持这一传统。客家人不仅是由每一个家庭单元的血缘关系联系着,而且还有一种基于血缘之上的、更为广泛的整个客家群体的情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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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客家人 共同地域 客家民系 血缘组织 客家地区 明代 经济生活 广泛 自我 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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