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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自我祖源为本的客家精神
引用本文:龚永年,汪梅田.论以自我祖源为本的客家精神[J].福建史志,2002(5):30-33.
作者姓名:龚永年  汪梅田
摘    要:一般来说,客家民系的形成,是以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血缘组织四大要素为其标志。自明代在客家地区普遍形成了共同扶持、紧密协作的家族制度后,直到今天,客家人依然保持这一传统。客家人不仅是由每一个家庭单元的血缘关系联系着,而且还有一种基于血缘之上的、更为广泛的整个客家群体的情感联系。

关 键 词:客家人  共同地域  客家民系  血缘组织  客家地区  明代  经济生活  广泛  自我  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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