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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朝华对地方志工作作出批示
摘 要:
近日,眉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朝华在第5期《眉山地方志》上作出批示:“地方志工作记栽历史、传承文明、资治育人。我市方志工作基础扎实.成效明显.值得肯定。望继续努力,以对历史、对人民、对后人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做好地方志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关 键 词:
地方志工作
副书记
眉山
市委
批示
宋朝
市长
开发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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