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6年4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的通知》,拉开了新疆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序幕。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令,颁布并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标志着地方志事业进入文化法制建设阶段。2006年9月26~27日,自治区召开地方志工作会议,使新疆第二轮修志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在第二轮修志工作全面展开之际,我们回忆哈密市第一轮修志工作,深深体会到编修地方志工作确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那样: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现以哈密市第一轮修志为例,浅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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