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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境而书”应是二轮志书编纂的一项通则
作者姓名:王登普
摘    要:在旧方志编纂中有一条重要的原则,叫做“不越境而书”,就是要求志书编纂者只记述本境以内(本行政区域以内)的地、事、人、物,包括地理、建置、田赋、桥梁、津渡、市集、学校、衙署、城池、兵事、职官、选举、人物、风俗、艺文、灾异等项内容。在古代交通闭塞、生产力落后、经济和社会发展迟缓的情况下,志书编纂“不越境而书”的规定执行起来并不困难,因而代代相继,被作为一条重要的编纂原则延续下来。

关 键 词:志书编纂 方志编纂 行政区域 古代交通 社会发展 编纂原则 编纂者 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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