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修志应提倡和鼓励重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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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华.第二轮修志应提倡和鼓励重修[J].江苏地方志,2004(6):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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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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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21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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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志书重修是由方志的特征和属性决定的,是我国修志的传统形式,是一地志书再修时所普遍采用的方式。重修的志书是对前志的升华和提高,普遍具有较高的质量,并且便于读者使用。第二轮修志应继承这种传统的修志形式,提倡和鼓励志书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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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修志 志书 方志 升华 传统形式 读者 继承 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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