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条例》依法修志 促进地方志工作健康发展——在庆祝《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一周年暨宁夏实施《条例》办法研讨会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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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翟新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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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颁布施行以来,银川市开展了广泛的学习、宣传和座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中对地方志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先后建立和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不断加大对地方志工作的投入,努力改善地方志工作的内外部环境,有效推动了二轮修志工作,扩大了《条例》和地方志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在《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我们学习《条例》,旨在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进一步做好依法编纂地方志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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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志工作条例》 《条例》 修志工作 学习 宁夏 健康 内外部环境 社会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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