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修志 实现军事志编纂工作协调发展——《地方志工作条例》发表一周年巡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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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5月18日《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宁夏军区以《条例》为依据,已出版三级军事志24部(省级2部、地级4部、县级20部),占应出版数的80%;正在印刷出版4部、待审查出版2部,占应出版数的20%,预计年底前全部出版。与此同时,完成续修《宁夏军事志》和《宁夏军区史》的资料长编编写,每年完成《宁夏军事年鉴》出版和《兰州军区年鉴·宁夏军区》、[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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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志工作条例》 军事志 协调发展 编纂工作 印刷出版 兰州军区 修志 《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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