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条诏书”与《大明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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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尚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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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北朝西魏时,丞相字文泰掌权期间,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奖励清廉,严禁贪污。其内兄王超世犯贪污罪,字文泰照样依法将其判处死刑。根据苏绰对历代治国经验的总结,字文泰把整理成施政纲要,作为诏书下达给群臣,并且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强调不懂得这诏书的人就不能做官。这就是“六条诏书”,其内容是:在处理政务时,首先要端正认识,以身作则;宣传教化,移风易俗;注重农耕,不违农时;选贤任能,不拘门第;断狱务明,赏罚得当;均平赋役,不可舍豪强而征贫弱。由于字文泰的努力,使得西魏的政治比起东魏时期来要好得多。朱元津灭元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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