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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197v《曹氏归义军时期甘州使人书状》考释
引用本文:吴丽娱,杨宝玉.P.3197v《曹氏归义军时期甘州使人书状》考释[J].敦煌学辑刊,2005,4(4):14-23.
作者姓名:吴丽娱  杨宝玉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北京,100732;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北京,100732
摘    要:本文校录了P.3197v《曹氏归义军时期甘州使人书状》,认为书状中的陈愿成都督入奏即应是传世史书中记载的清泰二年(935)回鹘都督陈福海受命朝贡后唐一事,从而推断书状作者文端等系为处理清泰元年年底归义军入贡使梁幸德被害事件而于清泰二年正月出使甘州,至一年多后作本状时才获得回鹘可汗不再残害沙州使者,并允许使者西回的承诺,文端等本欲西返,但十天后又因于阗使者事件再度陷入困境,只得派同来的汜某携带本书状先回去向时称“司空”的曹氏归义军第二任节度使曹元德汇报情况。

关 键 词:曹元德  梁幸德  文端  甘州回鹘  竹卢温末  于阗  朝贡  河西通道
文章编号:1001-6252(2005)04-0014-10
收稿时间:04 13 2005 12:00AM
修稿时间:200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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