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券在新疆流通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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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爱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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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大道57号,83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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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48年8月19日,在国民经济濒临崩溃之际,国民党颁布了《财政紧急处分令》,再次进行币制改革,发行金圆券,以1:300万和1:15万的比率收回法币和关金券,并强制收兑民间金银外币。新疆于同年8月28日下午金圆券空运抵迪化后才开始执行,规定11月20日为收兑截止期,并委托新疆商业银行、邮政局及兰州商业银行迪化分行协助收兑,拨付新疆商业银行收兑基金金圆券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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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圆券 新疆 流通体制 中国 货币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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