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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事厅 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关于表彰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摘    要:为了进一步调动全省广大修志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方志事业健康地发展,省人事厅、省地方志办公室决定,授予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等16个单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刘海东等22位同志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关 键 词:地方志  方志事业  修志工作  先进工作者  办公室  人事厅  先进集体  决定  单位  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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