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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志体裁
作者姓名:金达迈
作者单位:浙江省丰城市地方志办公室
摘    要:“修志之道,先严体例,义不先立,疑以传疑”自开始从事地方志编写工作至今,28年来笔者一直在思考和探索地方志体裁问题。1983年8月1日,中国地方史志协会在太原通过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建议中,提出“方志的体裁,应有记、志、传、图、表、录等体”。1985年4月19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发布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重提以上6种体裁。1997年5月8日,

关 键 词:地方志工作  体裁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  编写工作  地方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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