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上半期中国乡村经济交易的中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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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金铮.20世纪上半期中国乡村经济交易的中保人[J].近代史研究,2003,24(6):105-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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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金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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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保定,07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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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世纪上半期的资料表明,在乡村经济交易中,中保人仍然非常普遍,并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从交易契约可以看出,其名称多达40余种,人数大多为1人,但也有多人的情况。中保人多是社会经济地位较高,关系广泛,有人缘、有面子,懂交易规则,能言善辩。其社会责任和功能,主要是为交易双方介绍、撮合、担保和调解纠纷,收取佣金则体现了承担这一责任的报酬。中保人制度为交易契约的履行提供了基本保证,降低了交易风险,减少了法律诉讼,有利于经济交易秩序和社会关系的稳定。但在三四十年代.由于天灾人祸频繁、农村社会经济状况恶化以及革命风雨的到来,中保人制度遇到了困难和危机,给民间经济交易带来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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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乡村经济交易 中保人制度 交易秩序 社会责任 |
Middlemen and Guarantors in Chinese Rural Trade in the First Half of the 20th Centu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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