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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的精神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
引用本文:翟新军.以科学的精神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J].宁夏史志,2006(4):21-22.
作者姓名:翟新军
摘    要: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对地方志工作进行统一规范,标志着修志这一我国特有的、延续了两千多年的优秀文化传统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条例》的制定和出台,是地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在当前全党全国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形势下,以科学的精神学习贯彻《条例》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要树立科学观念,提倡科学方法,要把学习贯彻好《条例》的最终成果,落实到结合实际情况把地方志事业纳入到各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

关 键 词:社会科学领域  地方志工作  地方志事业  科学发展观  《条例》  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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