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治淮文物的收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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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全嘏.河南治淮文物的收获[J].史学月刊,195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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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全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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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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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毛主席「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英明指示下,河南省人民政府文物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央对于文物的保护政策和政务院关于「凡因浚河筑路及进行其他建筑工程而发现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或古物时……不得擅自发掘」的规定,便于一九五一年三月起,紧紧配合着治淮工程,进行历史文物的发掘清理工作。一年多来,治淮工程已获得了山谷水库、窪地蓄洪和河道整理的许多巨大胜利,配合治淮的文物抢救工作,由于上级领导的重视,治淮机关的协助,工作同志的努力和广大治淮民工的热心祖国文物的精神,同样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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