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书”概念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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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滨久.“志书”概念刍议[J].广西地方志,2014(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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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滨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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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黑龙江哈尔滨1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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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者喜欢用“方志”一词作为所有志书的统称,然而,是否准确值得研究。传统地方志都是记述地方(地域)或地方(地域)之上事物的,或者如梁启超所说地方志是主流。用方志一词反映了这种状况。当代地方志的记述对象已超出了记述地方(地域)范围,就不应再用“方志”一词。再说,“地方”是与国家(中央)相对应的概念,并无超出地方甚至广及地球的所谓“广义”。在方志出现之前已有分类记载名言警句的志书,应以“志书”作为所有志书的统称,地方志书只是志书大家族之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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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方志 志书 概念 统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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