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所谓“都市”,传统的解释即是指通都大邑,《汉书·食货志上》曾谓:“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反映出都市作为商业中心的特点。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效能的不断扩大,如果用现代的标准来划分,都市就是指具有一定的全国意义的大城市,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商业、文化的中心。民国时期,中国的人口城市化进程仍然在近代的基础上缓慢地进行,人口城市化,即是指农村人口向城镇的流动,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1949年,我国的城镇人口总数已达到5765万人,比1893年增加1.45倍,年平均递增率为16.1%,城镇人口比重由1893年的6.0%增加到10.6%,这一速度固然不能同正处于资本主义发展上升阶段的西欧资本主义国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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