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我国古代契约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引用本文:杨际平. 我国古代契约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J]. 中国史研究, 2019, 0(3): 79-95
作者姓名:杨际平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丝绸之路出土各族契约文献整理及其与汉文契约的比较研究”(14ZDB030)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今人说的契约与古文书学说的“书契”,是内涵、外延都各不相同的两个概念。契约是一种约定,但并非所有约定都是契约,如家训、族规、乡约、政府策命、丹书铁券等等就不是契约。契约是凭证,但并非所有的凭证都是契约。出入关津的凭证,官府仓库的出纳取予的凭证就不是契约。常被人视为契约的青铜器卫盉、散氏盘、曶鼎铭文都是青铜器主人单方面铸造,记述其生产过程的记叙文,都不是契约。我国现存最早的契约是简牍契,为数不多,内容非常简约。魏晋以后,随着纸张的普及,纸本契约取代简牍契约。纸本契券总体上远比简牍本契券完善,也更为普及。唐贞观末、永徽年间以后,契约文书才普遍自称为“契”,此前则多称为“券”。唐以后传世文献所说的契约,不同于古文书学所说的“书契”,而与今人所说的“契约”大体同义。从简牍时代进入纸本文书时代后,“书两札刻其侧”的“书契”历史早早结束了,而契约的历史却方兴未艾。最初的契约通常是一式两份,战国孟尝君食客冯谖于薛烧债券故事就有一个“合券”过程,东汉樊重、北魏李元忠的焚券,就已是债权人自行焚券,一焚了之,表明其时的债券多数已是“单契”,由债权人收执。

关 键 词:契约  书契  契与非契  约行二主  单契

Several Questions in the Study of Contract History of Ancient China
Yang Jiping. Several Questions in the Study of Contract History of Ancient China[J]. Journal of Chinese Historical Studies, 2019, 0(3): 79-95
Authors:Yang Jiping
Abstract:Yang Jiping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