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是西汉吕后二年(前186)颁布的法律,“内容涉及西汉社会、政治、军事、经济、地理等方面,是极为重要的历史文献”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133页。,史料价值极高。学术界对《二年律令》的研究已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在具体问题的研究中还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诸如《具律》“鞠(鞫)狱故纵、不直,及诊、报、辟故弗穷审者”中的“鞠(鞫)狱”和“辟”字,以及《置吏律》“诸使而传”中的“传”字,学术界对这些字词的注解争讼不断。通过分析,我们认为:第一,“鞫狱”为彻底审讯或审查有关狱事案件之义,“辟”为“审理”之义;第二,“诸使而传”之“传”不是“关传”(“过所”文书),而是一种领取物品或调遣士卒的凭证。辨析如下,以就教于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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