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村民自主权与民主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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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旭明,丁宝霖.论村民自主权与民主权利[J].神州,2013(9):176-178,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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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旭明 丁宝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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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稠州律师事务所,浙江义乌3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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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民享有自主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管理权、决策权、监督权、知情权、反映权、建议权等作了规定,村民们如何去行使这些权利,当前在行使这些权利中有何困难,如何来克服这些困难,文章在这方面作了初浅的探讨,建设民主法治国家,基层民主是基础性工作,希望法律人士在这方面作更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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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民自治 村务公开 选择权 知情权 流动票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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