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面额残损人民币的成因及回收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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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建红.浅谈小面额残损人民币的成因及回收建议[J].新疆钱币,2002(2):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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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建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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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塔城人行货币金银科,83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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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回收残损人民币工作是银行基础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流通中人民币质量、保护人民币正常流通的重要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流通中人民币要达到“七成新”是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的目标,经过几年的工作,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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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面额 残损人民币 成因 回收建议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市场流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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