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
——以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第一案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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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春艳,刘昕昀.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
——以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第一案为例[J].区域治理,2022(9):81-84,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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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春艳 刘昕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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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规定了环境领域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开拓了一条新的救济途径.2021年1月4日,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A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责任,成为全国第一案.判决中,法院对责任构成要件和惩罚金计算方式作出论述,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创新性,但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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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惩罚性赔偿 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第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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